非广州市户口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

非广州市户口如何办理港澳通行证

非广州户口在穗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等护照的条件、手续、费用和流程在广州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在读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登录广州金盾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一、适用对象 适用以下两类人员: 1.在本市连续一年以上缴纳养老保险的并持有广州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2.在本市高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  证件种类:  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二、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2.非本市户籍的就业人员提交有效的广州居住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非本市户籍的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以及学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4.其余所需材料参照本市居民的标准执行。三、办理流程  1.上网申请。申请人登陆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 )网上申请系统,根据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及申请办理证件类别;预约前往出入境办理大厅递交材料的时间。  2.前台面见、验核材料。申请人按照网上申请时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验核申请材料并缴费。  3.领取证件。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或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出入境办理大厅领取。已在我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过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再次申办同类签注可通过**易等电子化便捷方式申请,无需到出入境** 大厅前台申请。四、办理时限  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30日内签发 (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内)五、受理部门、地点、时间  1.受理部门: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就业人员按缴纳养老保险所属区、县级市到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高等院校在读大学生可选择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各院校所属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申请。  2.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各区、县级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时间,请拨打其咨询电话了解。在广州再次申办港澳个人游签注的,可通过广州金盾网、电话或到市、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24小时自助受理点申请。六、收取费用  收费标准与本市居民相同。  1.首次办理:200元/本;  2.换发: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  3.失效重领:220元/本(含曾持照加注费);  4.被盗、损毁补发:2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5.丢失补发:420元/本(含补发加注费);  6.加注:20元/本。  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标准的复函》(〔1993〕价费字164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新版因私护照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293号)。七、办理情况查询方式  1.网上查询。广州金盾网,网址:http://www.gzjd.gov.cn ;24小时语音咨询电话:96897 2.自助办理、邮政速递进度查询:11185;   3.接待大厅前台**邮寄进度查询:020—81911089。4.监督投诉电话:020-83115725注意:权利与义务 1.被告知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依法享有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2.对于弄虚作假骗领出入境证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理。 3.同一公民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