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家电下乡补贴政策

重庆家电惠民政策是对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含打印机)四大类产品按销售价格的6%给予补贴,从2012年3月1日起至2013年2月28日结束,冰箱最高补贴不超过180元/台,洗衣机补贴最高不超过150元/台,空调最高不超过210元/台,电脑最高不超过270元/台,打印机最高不超过120元/台。同时,还有汽车惠民政策,时间也是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汽车惠农政策补贴产品范围包括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总质量不超过7.5吨(含7.5吨)的轻型、微型载货车。每户限购一辆。 补贴标准按购买汽车销售价格的 6%给予补贴,每辆车补贴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