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成都市进行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登记,需先取得前置经营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已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则需增项经营范围),并满足以下要求:
申请顺序与营业执照处理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为前置资质,新设立单位必须先申请许可证,再办理营业执照。
若公司已持有营业执照,需先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再在原执照上增加“劳务派遣服务”经营范围。
经营场所要求
产权性质:无限制(办公或商用均可),但使用面积需≥60平方米。
租赁合同:有效期需≥1年,且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证明。
实缴验资要求
当年度1月底前完成实缴验资,验资金额≥200万元。
若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如500万元),则需按实际注册资金全额验资(即500万元),而非最低限额。
管理系统要求
必须购置劳务派遣专用管理系统(费用较低),作为许可证审核的必备条件。
未配备系统将导致审核不通过。
申请范围
覆盖成都市全域,包括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等23个区(市)县:
主城区:金牛区、锦江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
近郊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
远郊县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
申请流程建议:
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