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擦亮”双眼,警惕各类不良“校园贷”陷阱。警示称,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互联网借贷平台以任何形式向大学生贷款。
在国家严防严治的高压态势下,现实中仍存在“注销校园贷”“套路贷”“培训贷”等多种不良“校园贷”陷阱,继续坑害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中消协提醒广大青年学生,要警惕“注销校园贷”骗局,不向陌生账户转账;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办理贷款务必做好前期工作;主动学习金融消费知识,保管好个人信息;要留存有关凭证,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扩展资料
校园贷的危害:
1、具有高利贷性质
不法分子将目标对准学校,利用学生社会认知能力较差,防范心理弱的劣势,从表面上看这种借贷是“薄利多销”,但实际上不法分子获得的利率是银行的20-30倍。
2、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
学生的经济来源主要靠父母提供的生活费,若学生具有攀比心理,那么父母提供的费用不足以满足其需求。这部分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不良恶习,严重的可能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3、采用各种手段讨债
一些放贷人进行放贷时会要求提供一定价值的物品进行抵押,而且要收取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旦学生不能按时还贷,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进行其他犯罪
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的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日报-中消协发布重要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