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少菲,女,1955年8月出生于广东汕头市澄海区,汉族,1971年10月开始工作,1991年12月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拥有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她现任汕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以及市委党校校长的职务。1971年10月至1973年8月,她在河南省焦作市陶瓷厂担任工人;1973年8月至1976年8月,她在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系专攻体育教育专业;1976年8月至1988年10月,她是河南省焦作市体委的教练员,并于1990年9月至11月参加市委党校妇干班学习。1992年9月至1994年6月,她担任汕尾市体委业务科科长;1994年6月至1998年5月,她晋升为市体委副主任,并自1997年11月起兼任市侨联副主席。随后,她相继担任体委主任、市侨联副主席等职务,期间还完成了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产业经济学专业学习和省委党校县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陈少菲担任汕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体育局局长和党组书记,同时担任市总工会主席;2005年5月至8月,她参加了中山大学与牛津大学的高级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专题研究班。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她担任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并兼任市委党校校长和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院长。自2011年11月至今,陈少菲一直是汕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同时继续担任市委党校校长和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她是四届市委委员,第六、七届全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代表,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