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一万多箱过期新西兰鳌虾流入市场 8被告获刑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销售过期新西兰鳌虾案作出一审宣判,8名被告人获刑,被告单位被处罚金,违法所得及涉案鳌虾均被依法处理。具体如下:

【现在开庭】一万多箱过期新西兰鳌虾流入市场 8被告获刑

案件背景与核心事实2015年6月,中国唯一新西兰鳌虾代理商向上海警方举报,其委托销毁的约1.2万箱(70余吨)、价值3000余万元的过期鳌虾流入市场。警方调查发现,中间人沈某借用上海某实业公司资质承揽销毁业务后,仅销毁极少量鳌虾,其余以每斤1元的价格销售至上海及江苏滨海、启东等地,由谢某坤、茅某生等人分销。2015年7月,沈某等人被警方抓获。

被告人辩解与争议焦点

沈某称原计划将鳌虾销售给饲料厂做鱼粉,得知流向食品市场后未制止;沈某华辩称本意是赚取销毁费用,因亏损转售。

唐某勇称仅介绍鱼粉买卖,下家改变用途与其无关;谢某坤、茅某生、高某宏称验货确认未变质后低价销售。

被告人普遍认为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与罪名认定

主观明知与共同犯罪:沈某明知沈某华联系水产商未阻止,唐某勇明知谢某坤、茅某生身份并参与验货、卸货,法院认定其对鳌虾作为食品销售系明知。

犯罪构成:沈某、沈某华、唐某勇、谢某坤、茅某生、高某宏、刘某准明知鳌虾过期仍销售,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单位宇翔公司购进并销售过期鳌虾(金额11.853万元),张某财作为主管人员亦构成此罪。

犯罪形态:高某宏系犯罪未遂,可减轻处罚;谢某坤、茅某生自首,可减轻处罚;沈某华、高某宏、刘某准、宇翔公司及张某财坦白,可从轻处罚;茅某生立功,可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与法律依据

个人刑罚

沈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罚金2万元至11万元;

谢某坤等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至五年,罚金15万元至35万元。

单位处罚:被告单位宇翔公司被处罚金5万元。

附加措施: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涉案鳌虾予以没收。

缓刑适用:根据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谢某坤、茅某生、高某宏适用缓刑,其余被告人不适用。

案件意义与警示本案系典型销售伪劣产品案,涉及过期食品非法流通,严重威胁消费者健康。法院通过严格认定主观明知、区分犯罪形态及量刑情节,体现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零容忍态度。案件警示企业及个人,销毁过期食品需严格履行协议,任何转售行为均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