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员呼吁取消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主要是基于落实“双减”政策、减轻家长负担及规范教学秩序的考量。具体原因如下:
一、落实“双减”政策,强化校内教育主阵地作用
“双减”政策的核心是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同时强化学校教育的主渠道功能。课后服务作为校内教育的延伸,本应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教学质量来实现减负目标。若收费制度执行不当,可能导致部分学校将课后服务异化为“变相补课”,甚至出现“课上不讲课后讲”的现象,这与“双减”政策初衷相悖。委员提出取消收费,旨在推动学校回归教育本质,避免经济利益干扰教学秩序。
二、回应家长对义务教育公益性的诉求
义务教育阶段具有公益属性,家长普遍认为课后服务作为校内教育的补充,不应额外收费。部分家庭因经济压力对收费政策存在抵触情绪,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收费可能加重低收入群体负担。取消收费可消除家长的经济顾虑,同时减少因费用问题引发的家校矛盾,促进教育公平。
三、规范教学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若课后服务与经济利益挂钩,可能滋生教学行为异化风险。例如,教师为获取服务费将核心教学内容转移至课后时段,导致学生被迫参与付费服务,影响课堂效率。委员建议通过修订法律明确课后服务性质,将其纳入义务教育保障体系,从而切断利益关联,保障教学活动的纯粹性。
四、政策建议与实施路径
委员提出通过修订《九年义务教育法》及相关配套政策,全国统一免除课后服务收费,并强调需同步提升学校教学质量、调动教师积极性。这一建议需配套财政支持机制,确保学校在无收费压力下仍能提供优质课后服务,同时通过绩效激励等措施保障教师权益,避免因取消收费导致服务缩水或教师积极性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