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家四口因烧炭中毒?当地回应:不信谣不传谣

网传“重庆西彭镇一家四口因烧炭中毒”为不实信息,当地已明确回应“不信谣不传谣”。

重庆一家四口因烧炭中毒?当地回应:不信谣不传谣

核实情况:经相关部门向九龙坡区西彭镇核实,西彭镇反馈,2023年12月1日,西彭辖区内并未发生一家四口因烧炭中毒的情况,该信息为不实信息。

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行政违法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或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或故意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