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婚姻七宗罪

跨省婚姻的所谓“七宗罪”主要涉及爱情本质、婚恋自由与道德、家庭伦理、婚姻文化功能、婚姻稳定性、亲属制度以及离婚率等方面的问题,具体如下:

跨省婚姻七宗罪

一宗罪:跨省婚姻把爱情变成个伪命题

跨省婚姻中,青年农民工择偶观念变化,性格“合得来”成主要择偶意识,且普遍有多次恋爱经历,对恋爱关系更开放,“合不来”就分开,责任感缺乏社会、道德和舆论压力。

个人信息存在欺骗性,不像农村“知根知底”,双方会隐藏不利于自己的信息,欺骗成本小、信息不真实,导致非以婚姻为目的的爱情增多,影响婚姻质量,使爱情失去原有光彩。

二宗罪:跨省婚姻无关婚恋自由,有关道德与否

青年农民在打工地与异性接触面增加、选择范围扩大,工作流动性强使恋爱关系不稳定。

自由恋爱下,未婚同居、未婚先育现象普遍,多数打工青年男女同居无避孕意识,措施少。且形成新认识,认为相爱同居自然,但出现问题频率高,如女方怀孕男方消失,女性成为主要受害者,国家婚姻政策和制度约束力弱。

三宗罪:跨省婚姻是反家庭传统伦理的自私行为

自由恋爱对象跨地域、文化、习惯等,因地域难在父母身边尽孝,亲情淡泊。

按农民说法,娶外地媳妇省钱,不用给女方家彩礼、送实物金钱,结婚不遵从传统习俗,女方父母可能不要彩礼还补助,女方怀孕结婚更仓促,省略礼俗节省支出。

四宗罪:跨省婚姻是传统婚姻文化、婚姻功能的毒瘤

跨省婚姻结婚仪式简化,无文化意义,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摧残。年轻人认为没必要浪费,看重自身利益算计和实惠,婚姻合法性倚重法律规范,廉价婚姻带来廉价质量。

传统婚姻有实际切合性和愈发性,娘家人可为女儿撑腰、帮忙,跨省婚姻因娘家远,娘家对子女日常照顾不可能,破坏个人人际关系网络和村庄生活秩序。

五宗罪:跨省婚姻是婚姻稳定最不稳定因素

跨省婚姻稳定性不高,外来媳妇“不保险”,婚后易因当地经济条件差离走。

婚后生活是城市和农村、浪漫和现实的对照,女性多不适应当地生活习惯,面对家庭琐事,若未得到理解和关照,可能因无法忍受而离开。

六宗罪:跨省婚姻使得农村的亲属制度部分解体

许多外地媳妇走娘家费用高,“串亲戚”不方便,有的出嫁后几年不回娘家,经济算计使她们不能回家。

嫁入妇女很少回娘家,失去娘家关系和经济、生活支持,亲属制度部分解体,而亲戚对家庭有重要作用,跨省婚姻提醒要理解其发生机理和社会影响。

七宗罪:跨省婚姻是离婚率最大贡献者

跨省婚姻恋爱往往只追求浪漫,忽视理性,为日后婚姻生活埋下隐患。

因稳定性、安全感、角色转换矛盾,审美疲劳,女性不适应异乡村庄生活,夫妻感情不和等原因,都可能导致婚姻悲剧、离婚,跨省婚姻在这些方面极为脆弱,调查表明其离婚率达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