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大纪律:1. 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党的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要求党员和组织坚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全面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政策和方针,维护政治稳定。党员需与中央保持一致,确保决策贯彻执行。禁止发表与中央决定相悖的言论,反对在群众中传播反对党的意见和制造政治谣言。2. 党的组织纪律: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反对个人专断和分散主义。3. 党的工作纪律:党员在经济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遵守国家经济法规、财政金融制度,维护经济秩序。4. 党的群众工作纪律:保持党组织和党员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维护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行为。八项要求:1. 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 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 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 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 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他们利用影响力谋私。6. 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 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 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法律依据:《切实加强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第一条,规定了党的四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