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熟市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各个分局,它们各自负责不同区域的税收征管工作:
第一税务分局:专门负责虞山镇内的工业、加工修理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企业的税收征管。
第二税务分局:承担虞山镇内除上述行业外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户的税收征管。
第三税务分局:主要负责招商城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的税收管理。
第四税务分局:致力于虞山尚湖度假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的税收征管。
第五税务分局:负责海虞镇的地方税、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第六税务分局:在梅李镇负责地方税、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
第十三税务分局:管辖新港镇和常熟经济开发区的地方税、基金和费征收。
第八税务分局:负责董浜镇的税收管理工作。
第九税务分局:负责支塘镇的税收征管。
第十税务分局:管辖区域包括沙家浜镇、古里镇和东南开发区,主要针对招商引资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税收管理。
第十一税务分局:针对辛庄镇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实施税收征管。
第十二税务分局:负责练塘镇、王庄镇、原张桥镇和原冶塘镇的地方税、基金和费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