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购房还贷不用愁 公积金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

唐山:购房还贷不用愁 公积金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

唐山市自2022年7月15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允许购房职工的父母或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贷,并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以缓解购房还贷压力。以下是具体内容:

单身职工贷款购房,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

已婚职工贷款购房,双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还款人。

父母贷款购房,子女或已婚子女夫妻双方可作为共同还款人。

单、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或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最高额度为96万元。

唐山“凤凰英才”人员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自贸区曹妃甸片区高端创新人才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孩、三孩家庭最高额度可额外增加10万至20万元。

新市民或青年群体因工资收入不足导致还贷能力受限时,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可刚性提升其还贷能力。

临近退休职工贷款年限较短、月还款压力较大时,子女作为共同还款人可延长贷款年限或降低月还款额。

按月抵冲还贷:需签署抵冲还贷协议,每月自动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上一年度余额,总额不超过购房支出。

按年还贷提取:未办理抵冲还贷的,可按年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贷款结清后仍可按年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支出。

提取资料:购房合同、公积金借款合同、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贷款结清后需提供《房屋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房产未出售。

提取条件:商业贷款未结清前,可按年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结清后仍可提取上一年度余额,总额不超过购房支出。

提取资料:身份证、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明细等。已实现商贷信息共享的无需提供还款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