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 出自哪部法典 时间:2026-02-05 05:44:00 浏览:829次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出自古巴比伦宝典《旧约全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释义:用牙咬来对付牙咬,以怒视来对抗怒视。比喻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击,我国熟语的说法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标签:哪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