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佛教丛林制度形成之前,寺院和尚的等级分为三级,依次为上座、寺主、维那(亦称作“都维那”)。丛林制度建立后,寺院的规模和所设职位各异,但大致上可将职务分为三个级别:一、住持和尚:亦称为“方丈”,有时亦称弊猛为“堂头和尚”,其职责涵盖寺院的修行、行政、戒律、规约、宣教及财务等方面,是寺院的最高领导者。二、两序班首:在住持之下,寺院设有东序和西序,分别相当于古代朝廷中的文官和武官。1、西序的重要职务包括:首座(原上座,为四大班首之一)、西堂(四大班首之一)、后堂(四大班首之一)、堂主(四大班首之一)、书记(负责寺院的文书工作)、知藏(图书馆馆长)、藏主(图书管理员)、知客(客堂负责人)、殿主(大殿负责人)、寮元(云水堂的首领)等。2、东序的重要职务包括:监院(古称寺主,俗名当家师)、副寺(监院的副手)、维那(寺院监察,负责监督僧众事务)、悦众(又名“僧值”,维那的副手)、典座(负责斋堂事务)、衣钵(方丈堂负责人,亦称“侍者”)、庄主(俗名“下院当家”)等。三、两序执事:指专门负责某一职务的僧侣,例如:饭头、菜头、火头、水头、碗头(行堂)、钟头(负责敲钟)、鼓头(负责敲鼓)、门头、园头(负责菜园)、浴头(负责浴室)、圊头(负责净地)、塔头(塔主)、树头(负责山林巡逻和树木种植)、柴头、磨头、茶头、炭头、炉头、锅头、桶头、灯头、巡山、夜巡、香灯(殿堂管理员)、司水(禅堂专任)、照客(负责接待客人,协助知客处理事务)、听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