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1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学位制。中国从50年代始,就试图建立学位制。1954年至1957年,国务院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草案)》等11个文件。1961年至1964年,又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草案)》。1965年7月,高等教育部拟订了《关于授予外国留学生学位试行办法》。这些条例均未能实行。1976年后,中央决定再次建立学位制度。1979年2月至1980年2月,由教育部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联合组织的学位小组,拟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草案)》后,经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讨论和197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的审议修改,1980年2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从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