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十不准是什么

四要十不准是什么

四要十不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指导原则,具体内容如下:四要: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切实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要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扎扎实实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十不准: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准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不准违反规定新建、装修办公楼、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不准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或利用公款为个人住宅电话和移动电话支付话费;不准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不准到下属单位和企业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准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实施“四要十不准”,可以推动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的侵蚀。同时,这些规定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帮助他们在工作中做到公私分明、廉洁奉公。例如,在公务接待方面,“四要十不准”明确规定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这有助于遏制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四要十不准”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这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的发生。总之,“四要十不准”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深入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可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