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拿督在马来西亚是尊称的意思,是马来西亚一些有功人士得到的一种荣誉。“拿督”一词源自阿拉伯语,原意为“领袖”,主要用于对马来西亚国家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不论其种族及宗教信仰,皆可获颁授此荣誉。自1957年8月31日独立以后,马来西亚政府采用“拿督”和“拿汀”的尊称制度来奖励那些做了杰出贡献的人,为表示对国王、王后或国家元首的尊敬和效忠,以及感谢他们的辛勤工作,政府会在具有崇高威望、受到人们尊敬和爱戴、对国家有杰出贡献的人士前冠上“拿督”或“拿汀”的称号。“拿督”称号分为5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1. 敦·拿督·斯里(Dato' Sri),敦为最高等级,获得此等级的人可以称得上是国家的国宝,例如前首相马哈蒂尔、前副首相安瓦尔等。2. 拿督·斯里(Dato' Sri),例如现任首相纳吉布、前首相艾哈迈德·阿卜杜拉等。3. 拿督(Dato'),例如前拿督陈水扁等。4. 拿督·峇东埔(Dato' Pahlawan),例如前拿督·峇东埔钟廷森等。5. 峇东埔(Pahlawan),例如前峇东埔拿督斯里黄赐福等。获得“拿督”称号的人,在马来西亚国内会受到普遍的尊敬。他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为马来西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这些人士在获得这一荣誉后,通常会继续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推动国家的进步和发展。总的来说,“拿督”是马来西亚政府为了表彰那些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而设立的一种荣誉称号。这一制度不仅体现了马来西亚政府对国家贡献者的尊重和感激,也激励了更多的人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做出更多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