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82年,迟志强到南京拍摄影片《月到中秋》时,认识了一些高干子弟,他与这些朋友听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跳贴面舞,看内部小电影”。当时,他们根本没在意这种“超前”的行为,是否引起邻居们的反感,其间迟志强有轻率地与2个女孩子发生了性关系。 当1983年席卷全国的“严打”运动开始后,正在河北完县外景地拍摄《金不换》的迟志强突然被南京市公安局拘捕。当此事被作为生活问题要求作内部处理时,被媒体的2名记者以《银幕上的明星,生活上的罪犯》披露后,一时全国哗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审理迟志强案件的主审法官王尚盛说:“报上那篇文章所讲的内容,与案情事实不符,文章见报后,正赶上‘严打’时期,我们收到许多读者来信,不明真相的读者,要求判处迟志强死刑,也有读者不相信迟志强会犯那种罪行,舆论差一点把迟志强给杀了。我们不受舆论影响,也不受读者干预,只按现实法律宣判……” 1983年10月,迟志强身陷囹圄被判监禁4年。 在监狱里,迟志强喝不下水,吃不下饭,也睡不着觉。他感到脚踩到那儿都是空空的。他想,4年的刑期满后,自己肯定不能再做演员了,接下来的生活该怎么办啊…… 女朋友跟他分手之后,他甚至有了轻生的念头。劳改队的同志一看情形不对,就把他送到了江苏花山煤矿。 花山煤矿是江苏省劳改局第17劳改支队所在地,迟志强到这里一年多,他采石、种地、挑粪、担煤、摘茶,总之,劳改支队所有的活他都干过,而且干得很出色。一次他领者20 多人到码头卸煤时,不知道谁把消息放了出去,居然引来上千人围观。迟志强低着头,跟所有的犯人一样,光着肩膀走向了船舱,围观的人群立刻骚动起来:“看吧看吧,那就是迟志强!”还有人对他喊:迟志强!加油!”“8月的南京天气酷热,迟志强光着上身在船上默默地劳动着;也不说话,汗水和泪水一起流下来,因卸煤而被完全抹黑的脸上出现了两道长长的痛苦的泪痕…… 在服刑当中,除了参加劳动,他唯一的乐趣就是写日记,然后哼歌:“愁啊愁……悔恨的泪水啊……”歌声中充满了对自己以往荒唐行为的忏悔……中队还发挥他的专长,让他组织成立文艺宣传队,编排节目,不但内部表演,还到社会演出。迟志强进入宣传队后,由于表现良好,先后3次获得一等功。中队表扬10次,支队表扬2次,中队对他很信任,让他站门岗,这是责任很强的工作。迟志强深有感触地说:“有人当了劳改犯,妻子抛弃,朋友不理,同事冷落,可现在却有那么多朋友关怀我,相信我,鼓励我,我得到了忠诚的友谊……” 1985年5月,由于在狱中表现突出迟志强被提前2年释放出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