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占耕地多数还是农民,我觉得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民的调动积极性不高。因为受地理位置的影响,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加上现在农村大部分是留守老人,接受的文化程度不高,看待问题的眼光和角度都受到一定的限制。有的村民会以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土地私有权,因此就认为想在土地上做什么就做什么;还有的村民受到封建思想的影响,请所谓的风水先生看宅基,还有流行的沿着公路建房,因为便于出行。公路沿线有自家承包地的,就在上面开始建房,没有的就进行交换或者购买来建房。

第二,村长建设缺乏规划,乡镇管理失职。大部分的村庄没有编制建设规划,也没有严格的规划管制,宅基地用地布局随意,乱建乱占的现象严重。然而在《土地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中,有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含乡镇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 ,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乡政府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

第三,实施的难度大,基层管理工作薄弱。前面也说到村民问题,相信突然做的决定会使他们一下子很难接受,并且农民的经济来源受限,我国还是有一些比较偏远困难的农村地区,实施的难度实在是无法估量的。

第四,农民违法建房查处困难。对于农民来说,新建一间房子需要花费不少的经济,可能得他们辛辛苦苦积攒数年的钱,如果依法拆除新建的房屋,对于农民来说,不但是经济损失巨大,况且对于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经济都是非常不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