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0岁女童遇害案民事诉讼宣判结果为:13岁行凶者蔡某某及其父母被判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286024元。
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大连市10岁女孩琪琪在从美术班回家的路上失踪,当晚7时许,家人在小区内灌木丛中发现其尸体。琪琪身上有多处刀伤,脸上有淤青,头部、脖子、胸前受伤严重,尸体被砖头、编织袋等物覆盖。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同小区13岁男孩蔡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蔡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杀害琪琪的事实。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对其收容教养3年。
据办案民警透露及琪琪舅舅表示,蔡某某是在家中将琪琪杀害后抛尸至对面灌木丛中。事发当日,蔡某某还曾与寻找琪琪的父亲搭话,询问“你女儿找到没有?”。

民事诉讼的提起与审理
2020年1月3日,琪琪的父母向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状,起诉蔡某某及其父母,案由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琪琪父母请求对方赔礼道歉,并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处理后事的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100余万元。
5月9日上午,该案民事诉讼部分开庭,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未公开审理。被告蔡某某家属无一人出庭,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民事诉讼宣判结果
8月10日下午2时,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民事诉讼部分进行宣判。
法院判处蔡某某及其父母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琪琪母亲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民事赔偿部分,判处蔡某某及其父母赔偿原告合计1286024元,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案件后续情况
琪琪的母亲贺女士表示,家里至今保留着琪琪的玩具、衣物,她每天面对琪琪的遗像“聊天”。琪琪的遗体仍未火化。
蔡某某一家已经从居住的小区中搬离,且自琪琪出事后,蔡某某家属始终未露面,也未表达过任何歉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