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文重启游戏版号申报,并发布新版申请书及申请表,明确了不同类型游戏的申报适用文书,同时对申报内容作出多项补充与细化要求。
《出版国产电脑网络游戏作品申请书》:适用于客户端、网页、网络下载的单机游戏等类型国产网络游戏作品的申报。这意味着国内开发的各类电脑端网络游戏,无论是客户端形式、网页形式还是通过网络下载的单机形式,都要使用此申请书进行版号申报。
《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适用于国产移动网络游戏作品的申报。主要针对国内开发的手机等移动设备上的网络游戏。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适用于各类型进口网络游戏作品的申报。涵盖了从境外引进的所有类型网络游戏。

新版申请表与旧版相比的补充内容
出版服务单位基本情况模块
新增中级和初级以上出版专业人员数量信息的补充。“出版专业人员”明确为在出版单位中实际从事游戏内容审核工作,分别具有初级、中级及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出版编辑人员。这一补充有助于加强对游戏内容审核人员资质的管理,确保游戏内容审核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游戏运营机构基本情况模块
新增运营机构游戏运营情况简介。“运营机构的游戏运营情况”要求详细说明该运营机构在日常开展游戏运营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最早开展游戏运营活动的时间、已运营的游戏作品、正在运营的游戏作品情况及其他必要情况。这能让审批部门更全面地了解运营机构的运营能力和经验,保障游戏运营市场的健康发展。
游戏出版服务单位审读报告模块
新增审读意见详细信息。出版单位“审读报告”须包含游戏作品内容的准确介绍,出版单位审读起止时间,审读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过程,最终明确的审读意见。这一补充使得审读报告更加完整和规范,有助于审批部门准确把握游戏作品的内容和质量情况。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特殊补充
新增“游戏在境外运营情况”,须包含该游戏在境外最早上市时间、上市地点,目前还在运营的国家或地区,游戏在境外的用户数量、市场收入、社会反映等必要情况介绍。对于进口网络游戏,了解其在境外的运营情况有助于审批部门全面评估该游戏的影响力和潜在风险。
申请材料签字盖章要求
申请材料最后须由负责该游戏审核的责任编辑和出版单位的总编辑分别手写签字后,加盖出版单位公章。这一要求确保了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严肃性,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