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原文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原文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原文尚未完整公开披露,但核心内容框架及要求如下

公安部依据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公安机关主责主业及廉政风险点,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试行)》,旨在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利益冲突、维护执法公信力。

地域与业务限制

地方公安机关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民警所在公安机关辖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

娱乐场所:如歌舞厅、夜总会、KTV等;

特定行业:废旧金属收购、旅馆业、公章刻制业;

安全相关企业:经营保安服务公司、警用装备销售企业;

公共安全工程:承揽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工程(报警监控运营服务);

行政许可类行业:参与矿山、采砂、消防器材、成品油(加油站)等需行政许可的行业。

行业关联性限制

禁止从事与公安刑事、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行业,如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司法鉴定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领域。

其他营利性活动限制

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经营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因私出入境服务机构。

民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利用民警地位和影响力,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干预、插手案件办理、为涉案人员说情打招呼。

:完整禁业清单原文需以公安部官方文件为准,建议通过公安机关内部渠道或政府公开平台进一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