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聪明,毕业于台北师范专科学校,淡江文理学院公共行政系肄业,于“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司法官班13期结业。
其职业经历丰富,包括冬山国民小学教师,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专员,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书记官,花莲、云林、新竹地方法院推事,台北地方法院检察处检察官及主任检察官,台北地方法院推事(法官)兼庭长,板桥地方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官,金门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高等法院检察署主任检察官,南投、新竹、台中、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新竹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长,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检察署检察长。
陈聪明在“86年”被评为全岛模范公务人员,更在“85年”5月和“86年”被“总统”保举为最优人员。
在2007年1月18日,陈聪明经过“立法院”的同意,出任检察总长一职。他于2007年2月12日正式宣誓就职检察总长。在2010年1月19日,监察院再度表决通过弹劾案,下午陈聪明自行提出辞职。
陈聪明,宜兰县冬山乡人,现任台湾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也是台湾史上首位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的检察总长。但是在2007年初,陆续遭媒体披露与不适当之人物聚餐,而遭到基层检察官与媒体质疑。陈瑞仁检察官及检察官改革协会俱发表声明,严厉批评陈聪明,甚至不惜推动检察总长的退场机制。陈聪明已婚,妻子为苏美珠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