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该案例中男方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最终被判刑两年。具体分析如下: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罪定义:指自己存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本案情况:王某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理由是对吴某有送到医院抢救行为,并非不作为。其称自己非医疗人士,对吴某当时情况不了解,误以为是男女之间调情反应过度。两人属于情侣关系,发生关系经过吴某同意,自己也没有杀害吴某的动机。从监控录像、网络聊天记录以及吴某身上未发现其他外力损伤结果来看,吴某生前没有遭遇暴力对待,两人发生关系也没有被胁迫迹象,且事后王某发现吴某异常赶忙送医,所以王某无杀人动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更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定义:在主观构成要件上因为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本案情况:王某虽然不懂相关医学知识,但是多次见到吴某身体异常,却没有放在心上,理应救助而不救助,放任吴某病情一步步加重直至死亡,只为个人私欲使吴某延误最好治疗时机导致吴某死亡。王某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不作为会导致被害人出现死亡的结果,其罪过形式不属于间接故意,最终法院判定王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
量刑情况
最终王某因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两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