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抖音、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是怎么回事?
抖音和微信读书被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主要源于两起用户起诉案件。
抖音APP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案:
事件概述:凌某在手机通讯录除本人外没有其他联系人的情况下,注册登录抖音APP,却发现大量好友被推荐为“可能认识的人”。他认为抖音APP非法获取、知悉、保存、利用其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等个人信息,构成侵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定: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指出,抖音APP获取了凌某的姓名、手机号码、社交关系等个人信息,但这些信息不具有私密性,且抖音推荐有限的“可能认识的人”并未构成对凌某生活安宁的侵扰,因此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但法院同时认定,抖音APP的行为侵害了凌某的个人信息权益。
微信读书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案:
事件概述:黄某认为微信读书在未经其有效同意的情况下获取其微信好友关系,为其自动关注微信好友,并向共同使用微信读书的微信好友默认开放其读书信息,构成侵权,遂将腾讯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认定: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指出,微信读书在未经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默认开放用户的读书信息给共同使用微信读书的微信好友,构成对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原因包括微信读书与微信为两个独立应用,不能当然进行好友关系的迁移;读书信息可能构成对用户的“人格画像”,用户应享有自主建立或拒绝建立信息化“人设”的自由;以及微信读书产品设计侵害用户隐私风险较高,应就信息处理方式向用户显著告知并征得同意。
法律分析: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的区别:
隐私权主要是防御性权利,注重精神利益,判断是否构成隐私需要符合社会一般理性标准,强调其“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性”。
个人信息权益则注重预防侵害,同时有财产利益,有积极利用的可能。
处理个人信息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个人信息处理者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
APP专项整治与企业回应:
专项整治行动:
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已启动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治理工作,对App后台自启动、关联启动、私自调用权限上传个人信息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深度检测。
企业回应:
抖音APP方面表示,用户通讯录信息是由用户授权上传的,抖音一直遵循相关监管机构对于网络运营者留存数据时间的要求,并会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微信读书方面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并强调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是微信读书一直坚守的首要原则,已对相关功能进行了迭代优化,未来将继续努力优化产品。
综上所述,抖音和微信读书被指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的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益进行了明确区分,并强调了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同时,政府部门也已启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治理。企业应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加强自律,切实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