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面试
面试时间:
2014年12月20日8∶30时至全体报名人员测试结束止。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100分制。
(三)个人总成绩计算
加分条件:竞聘人员在部队期间加入中共党员者加3分;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加3分,被评为“优秀士兵”加2分(个人三等功、优秀士兵享受一次顺利)。
将体能测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及加分项之和为个人的总成绩,从顺利到低分依次排列并公布(如遇分数相同,以1000米测试成绩高者列前)。
四、体检、考核人员确定
按个人成绩自顺利到低分依次排列(个人成绩张贴在报名处)。取前30名进行体检。
2014年12月22日7:00时前,在县公安局大门口广场集中前往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项目和标准张贴在报名处,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竞聘,依次递补。
自体检合格始,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三天。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并在公示后无举报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合格人员由特警大队试用二个月,然后县公安局依法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二)聘用特警辅警队员受聘期间月工资160(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并按相关政策为被聘用人员交纳“五险一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计划生育险、代理费)。
七、其它
县公安局纪委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原标题:东至县公安局关于补充招聘特警辅警队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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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公安局
201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