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起:2007年9月1日,富士康员工21岁的刘兵辞工两小时后突然死亡。 第二起:2007年6月18日,富士康一名侯姓女工在厕所上吊自杀。 第三起:2008年3月16日,富士康烟台工业园28岁员工李某猝死在出租屋内。 第四起:2009年7月15日,富士康25岁员工孙丹勇跳楼自杀。 第五起:2009年8月20日,富士康23岁员工郑鑫崧在游泳池溺水身亡。 第六起:2010年1月23日凌晨4时左右,富士康19岁员工马向前死亡。 第七起:2010年3月11日富士康1名男性员工坠楼身亡。 第八起:2010年3月17日富士康1名女性员工坠楼摔伤。 第九起:2010年3月29日富士康两名员工跳楼,一名当场身亡,一名重伤。 第十起:2010年4月6日富士康一名年轻女工从女宿舍楼7楼坠下,生死未卜 第十一起:2010年5月7日富士康一名员工再发跳楼,抢救无效死亡 第十二起:2010年5月11日,龙华街道水斗新村某出租屋,女员工祝某跳楼身亡,24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