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查报告的格式是:
一、被初核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担任“两代表一委员”身份情况、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情况等。
二、所反映问题的初核情况。针对信访件所反映的问题,梳理归纳后逐条展开叙述,要求事实清楚、证据链条完成,不能出现主观判断类文字,每个问题结尾后有定性话语,比如“该问题查无实据”、“该问题失实”、“该问题属实”等。
三、初核意见。首先综合初核情况,对所反映问题归纳叙述全部失实或存在几方面问题;然后对所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没有问题的建议了结,小问题不构成违纪的进行组织处理,出现违纪或其他重要问题的建议立案审查。
四、签名备查。全体初核组成员手写签名备查。

扩展资料:
审查报告格式:
审查工作结束,审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依据、审查过程、主要违纪事实、被审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依据,并由审查组组长及有关人员签名。
审理报告格式:
审理工作结束后形成审理报告,列明被审查人基本情况、线索来源、违纪事实、涉案款物、审查部门意见、审理意见。审理报告应当体现党内审查特色,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定违纪事实性质,分析被审查人违反党章、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的错误本质,反映其态度、认识及思想转变过程。
参考资料:中国纪检监察报 -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