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斯大林对“民族”的定义是:“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的稳定的共同体”。 这是其在1929年写的《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中重申的定义,并做了一些修改。而其首先提出了他对民族的定义,是在1912年底到1913年初写出的《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 斯大林在这篇著作中批判了民族主义和一部分社会民主党人在民族问题上的机会主义观点,号召用国际主义和统一而不可分的阶级斗争去对抗民族主义。斯大林分析了民族运动的产生、形式和性质,认为当时欧洲的民族运动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运动,它的命运是同资产阶级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他主张无产阶级政党应为民族自决权而斗争,其目的是消灭民族压迫,消除民族间的斗争。他批判了奥地利社会民主党提出而为俄国崩得和孟什维克所支持的民族文化自治纲领。斯大林认为:俄国的民族问题是国家解放这个总问题的一部分;只有国家完全民主化,才能解决俄国的民族问题;而实行民族自决和区域自治、在一切方面 (语言、学校等等)实行民族平等和工人的民族间团结的原则,则是解决俄国民族问题的必要条件。斯大林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观察和分析了民族,为民族第一次下了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定义,详尽地阐明了民族应具备的四个基本特征及其相互关系,从而彻底地批驳了机会主义分子、民族主义者们提出的“民族文化自治”等谬论,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纲领提供了理论根据。这对于我们制定和贯彻正确的民族政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更多详细了解,可以参考斯大林著《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民族问题和列宁主义》 简要的,可以参考百度百科的介绍: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cLJobOB29Qym89m4wZWxaVxjgGNoQRfEMZupwDTx0uQ5LT3Nadkq4kifR5tTkDY4S-l3OuaMkovzjjk6DXWsIK http://baike.baidu.com/view/1153610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