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鼓励60岁以上初老群体再就业

委员:鼓励60岁以上初老群体再就业

全国政协委员丁佐宏提出鼓励60岁以上初老群体再就业,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具体建议

一、树立正确的老龄观,创造就业机会

需通过社会观念转变,推动为老服务业发展,为初老群体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例如,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社区服务、文化教育、健康咨询等岗位。同时,针对初老群体的技能需求,开展专项劳动力技能培训,如数字化工具使用、健康管理、语言能力等,提升其就业竞争力。此外,举办专场招聘会,搭建企业与初老群体的对接平台,降低就业门槛。

二、推行弹性退休政策,精准施策

根据职业特征、岗位属性及老年人身心状况,制定差异化退休方案。例如,对技术型、管理型岗位,可延长退休年龄;对体力劳动岗位,则提供灵活退休选择。通过政策统筹,确保有能力、有意愿的老年人继续参与劳动力市场,同时避免“一刀切”带来的资源浪费或健康风险。

三、鼓励企业接纳老年群体,提供政策激励

废除招聘中的年龄限制,倡导企业根据岗位需求而非年龄筛选人才。对雇佣60岁以上员工的企业,给予营业税减免等税收优惠,并配套特定政策福利,如社保补贴、培训支持等。此举可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同时提升初老群体的就业机会,形成“企业受益-老年就业”的双赢局面。

四、税收减免激励返聘收入,提升积极性

对返聘老年人的劳务收入实施税收减免,例如提高个税起征点或降低税率。此举可直接增加老年人实际收入,提高其参与就业的意愿。同时,政策需明确返聘范围与条件,避免滥用,确保资源流向真正有需求的群体。

政策意义与挑战

该建议旨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与劳动力短缺的双重压力,同时挖掘初老群体的经验价值。实施过程中需平衡企业成本、老年人权益与社会公平,避免加剧代际矛盾或就业市场内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