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行行长易纲提出的支付回归本源相关监管措施,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核心观点展开:
第一,坚持全覆盖监管,切断支付工具与金融产品的不当关联
易纲强调,所有金融活动必须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支付业务需严格持照经营。这一措施旨在防止支付机构通过“支付+金融产品”的捆绑模式规避监管,例如将支付账户与理财、信贷等业务直接挂钩,导致风险传导或消费者权益受损。通过明确支付工具的定位,确保其仅作为交易媒介,避免演变为金融风险载体。
第二,强化反垄断,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
针对大型互联网平台在支付领域的垄断行为,监管部门出台《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引,要求企业开放封闭场景(如特定电商或社交场景内的独家支付渠道),打破“二选一”等限制。此举旨在恢复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确保消费者能够自由选择支付方式(如银行卡、第三方支付等),避免因平台垄断导致支付成本上升或服务效率下降。
第三,落实审慎监管,规范互联网金融业务
易纲提出,支付机构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遵循审慎监管原则开展互联网存贷款、保险、基金等业务。例如,要求支付平台与持牌金融机构合作时,明确业务边界,禁止以“引流”名义变相开展未经许可的金融活动。同时,强化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防止支付数据被滥用或泄露,维护金融系统稳定性。
上述措施体现了监管层“回归本源、防范风险”的总体思路:通过全牌照管理、反垄断干预和审慎经营要求,推动支付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优先”,最终实现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与安全性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