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工作和收入稳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需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在沈阳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满一年以上。
收入限制:
住房面积限制: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低于16平方米。
无车辆和工商登记: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能拥有车辆和工商登记。
无公司出资:申请家庭成员不可以有作为股东向某公司出资的情况。
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不可以正在享受房产局其他住房保障。
特定人群限制: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家庭必须接受沈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该家庭保障人口的财产核对,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才可办理公租房。
户籍地房产处理:户籍地房证是申请家庭成员父母或子女的,持证人过世房证没有更名的,必须公证、过户。如不公证、过户,按要求计入申请家庭面积后,不能享受公租房现房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