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娄底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需符合法定条件,按流程办理,具体如下

提取分为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共11种情形:

住房消费类

购房/建房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需在相关证件签发后24个月内申请,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出;异地购房需产权备案满1年。

还贷提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可选择按月或按年对冲,每年提取额不超过最近12个月还款总额。

租房提取: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单身或普通家庭每年最高提取14400元,三孩家庭最高18000元。

增设电梯提取: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缴存人应承担的费用。

非住房消费类

销户提取:包括离休、退休;出境定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赠人申请)。

其他情形: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享受本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半年可提取账户余额百元以上部分。

如需进一步了解操作细节,可咨询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738-8227651)或通过其官方公众号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