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认定

国家级贫困县认定

国家级贫困县的认定标准及过程如下

认定标准:国家级贫困县的认定标准随时间动态调整,核心指标为人均收入水平,同时结合区域发展差异制定差异化标准。

退出机制:年人均纯收入超过700元的县退出贫困县行列;低于400元的县纳入贫困县。

“631指数法”:综合测算贫困人口占比(60%,其中绝对贫困人口与低收入人口按8:2比例分配)、农民人均纯收入较低县占比(30%)、人均GDP和人均财政收入较低县占比(各10%)。具体阈值为:人均低收入基准1300元(老区、少数民族边疆地区为1500元),人均GDP 2700元,人均财政收入120元。

认定过程

国家级贫困县的认定标准与过程体现了“动态调整、精准扶持、区域差异”的原则,通过量化指标与政策倾斜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扶贫资源向最需要的地区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