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年检(三年复审)要求包括材料准备、经营情况报告等,流程涵盖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审查认定及企业年报填报,企业需重点关注经营变化并及时报告。
核心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申请书》(网络生成后打印)。
技术创新报告:企业近三年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
附件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及研发人员情况说明、在职人员花名册。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需由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
近三年授权的自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变更证明或备案证明)。
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及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技术合同、技术诀窍等)。
研发活动证明材料(如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等)及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
材料整理:所有材料需按《复审材料准备注意事项》自查后,胶装成册(书脊打印企业全称)。
企业需准备复审申请书、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材料、研发组织管理材料等。
材料需完整、真实,并按顺序胶装成册。
认定机构从符合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
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认定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颁发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核实处理。
企业获得资格后,需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