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信息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领导信息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领导阵容如下:

周继东,党组书记,1953年11月出生,法学硕士,大学学历,负责主持党组工作,并分管人事处。

刘振刚,党组副书记、主任,1962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大学学历,他全面负责行政工作,包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同时分管秘书处、综合处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李灵雁,党组成员、副主任,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58年10月出生,法学学士,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主要负责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以及指导全市相关工作,分管复议案件办理处和复议应诉调解指导处。

王荣梅,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教科文卫、公安、民政和城建城管等领域的立法工作,同时指导相关委办局的法制工作,分管法制二处和法制三处。

李富莹,党组成员、副主任,兼信息中心(研究中心)主任,1968年2月出生,法学博士,负责综合经济立法工作、立法综合工作、法制建设课题研究等,分管法制一处和信息中心业务。

董春江,党组成员、副主任,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及区县政府法制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分管执法监督指导处。

王宝金,党组成员、副巡视员,协助刘振刚处理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孟宪辉,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和工会主席,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和群团工作,协助周继东同志处理相关工作,分管机关党委和纪委。

魏力,党组成员、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负责领导交办的专项法律事务,协助人事和外事等工作,同时协助刘振刚处理文秘和行政工作。

张岩,党组成员、副局级高级法律专务,同样为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负责专项法律事务,协助刘振刚处理行政决策和文件审查工作,以及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分管规范性文件审查处。

鲁安东,副巡视员,兼任执法监督指导处处长,协助董春江处理行政执法监督指导工作和区县法制工作指导。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是负责办理法制工作事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