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离婚47条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离婚47条的规定是什么

《婚姻法》(现已被《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替代,但相关条款精神在《民法典》中得以延续)第四十七条关于离婚时的规定如下

一、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这是对另一方财产权益的严重侵害。根据该条款,对于此类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可以对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进行惩罚,即可以少分或不分给其夫妻共同财产。

二、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处理

同样,如果一方在离婚时伪造债务,企图以此方式侵占另一方的财产,这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对于此类行为,法院同样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伪造债务的一方进行少分或不分的处罚。

三、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的救济途径

如果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有上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该方仍有法律救济的途径。具体来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旨在保护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权益,防止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另一方的财产。在《民法典》实施后,虽然相关条款的具体表述可能有所调整,但其核心精神和保护原则得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