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下发的《血站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规定,体温≥37.3℃及新冠病毒关联者等人员将被拒绝献血或建议暂缓献血。具体规定如下:
体温异常者:献血者出现体温≥37.3℃时,工作人员应告知其暂缓献血,并提醒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医。
新冠病毒感染者:曾被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治愈出院后6个月内暂拒献血。
有接触史或流行病学关联史者:献血者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曾密切接触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人员或患者、曾经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或聚集性发病人群有接触或流行病学关联史,将被建议暂缓献血,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

近期有境外或高风险区居住史者:近期有境外或者高风险区居住史的献血者,同样将被建议暂缓献血,暂缓时间为相关情况结束后至少28天。
疫苗接种者:曾接受流感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献血者,在接种后至少28天内暂缓献血。
此外,指引还对献血场所的防控措施和献血安排提出了要求:
献血场所防控措施:
献血场所应当为献血者及陪同人员提供医用口罩并指导其正确佩戴。
为每位进入献血场所的献血者提供手消毒液消毒。
工作人员进入献血场所首先进行手消毒,戴上医用手套,采血过程中途离开工作岗位和返回工作岗位时,都必须消毒手部。
献血者使用握力球若需重复使用,必须使用一次性隔巾包裹,用后更换隔巾并对握力球进行消毒。
献血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人一巾一带”。
献血安排:
国家卫生健康委广泛呼吁民众献血,要积极开展预约献血,并统筹安排团队献血、预约献血者。
分段分时分流合理安排献血人数,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