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熊某因多次讨薪无果,捅刺欠薪者儿子致死,一审、二审均被判处死刑,目前案件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阶段。
2017年起,熊某在浙江省金华市江南建材市场的兴隆扣板批发店从事集成吊顶安装工作,该店由陈某元经营。
2020年5月中旬,熊某因家中装潢回江西老家,委托老乡余某武替工,但陈某元未结清其15000元工资,承诺8月支付。此后熊某多次催讨未果,家庭经济困难,小女儿刚满一周岁,大女儿13岁,新房装修费用不足,手头吃紧。

案发经过
2020年7月24日凌晨,熊某再次通过微信向陈某元一家催讨工资,并威胁若不结账将采取极端行动。当日,熊某购买了前往金华的车票,并告知妻子若讨薪失败将自杀。
7月25日早上8时35分许,熊某在五金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随后前往陈某元店中讨薪,再次被拒后,持刀捅刺躺在躺椅上的陈某辉(陈某元之子)四五刀,陈某辉跑出去后,熊某又在其背部捅了两刀。陈某辉因伤势过重,在被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周围商铺居民报警后,熊某在现场被民警传唤到案。
争议焦点
预谋还是激情杀人:庭辩双方围绕熊某的作案动机展开激烈争论。公诉机关及受害方认为,熊某事先购买刀具、发布威胁性朋友圈内容,属于预谋杀人;而辩护方则主张其因长期讨薪无果、情绪失控引发激情犯罪。
关键证据:熊某在高铁站发布“来金华干一票大的”朋友圈,并在评论区回复朋友称“过两天就回”;替工余某武的证言显示,熊某曾微信告知“下个月再没给钱,我就去把他小儿子杀了”,但余某武当时以为其只是开玩笑;五金店员工证实熊某案发前购买水果刀。

一审判决:2021年2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熊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家属经济损失20万元。法院认为,熊某虽具有自首情节,且案件因劳资纠纷引发,但其迁怒于无辜的陈某辉,事先预谋并在公共场合持刀行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不予从轻处罚。
二审判决:2021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熊某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法院强调,陈某辉在本案中完全无辜,与纠纷无关;熊某杀人动机卑劣,行凶后拍摄现场并发朋友圈,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虽赔偿但未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死刑判决需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目前,该案件正处于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阶段。熊某家属向最高检提交救助信,主张案件事出有因,熊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悔罪态度好并积极赔偿等情节,希望改判无期徒刑或以下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