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有关钓鱼岛的最早文献出自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称该岛为“钓鱼屿”。其后文献及官方舆图亦采用“钓鱼屿”名称,见诸如明朝嘉靖十三年(1534年)第十一次册封使陈侃所著《使琉球录》、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之《筹海图编》、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乾隆皇帝钦命绘制之《坤舆全图》(《坤舆全图》使用闽南语发音,称为“好鱼须”[Hao-yu-su],即“钓鱼屿”)。台湾沿用“钓鱼台”名称至今。大陆现代则称该岛为“钓鱼岛”,有时也用“钓鱼台”的名称。在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前一年,慈禧太后下诏将钓鱼台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采药用地,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
钓鱼岛(尖阁诸岛)位于台湾东北约120海里,东西分距中国大陆与日本冲绳各约200海里,面积不足6平方公里的无人小岛。1895年前属无可争辩的中国领土。
1895年4月17日中日签署《马关条约》“台湾及所有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1896年4月1日,日本明治天皇发布命令,将钓鱼岛等附属岛屿划归冲绳县八崇郡管辖。
1900日本将该岛正式命名为“尖阁诸岛”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首脑签署《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占据的中国所有领土,包括在清朝时割让的台湾、澎湖,以及中国东北,归还于中华民国”(值得注意的一条是,这里所指的是中华民国)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颁布“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二战”后因美国占领冲绳,该岛由美国实际控制。
1951年9月8日美日等49国签订《旧金山合约》,美国宣布对该岛拥有“施政权”
1968年日本勘查发现“尖阁诸岛”附近海域拥有丰富石油储量。
1970年7月日本在“尖阁诸岛”上设立标记。
1971年美日达成归还冲绳协议,将“尖阁诸岛”列入“归还区域”
现由日本实际控制。
按照国际通用的4点原则即“最先发现、最先命名、有效开发、实际管理”。前两条显然中国更占优势,但国际上通用的办法则更注重后两条。
本次事件当中不出在下所料的日本稍显强硬,为配合其国内选举所致。但中国态度却出乎在下意料的显得“异常强硬”虽然两国政府都表示希望避免事态升级,但在下感到遗憾的是,事态已经在升级当中。中方第一次召见日本驻华大使是外交部长助理级别,后上升为副部长、部长甚至上升到国务委员。这是很罕见的异例,即便是小泉屡次参拜供奉有二战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时最高也只是外交部长召见大使。外交部发言人也异常罕见的使用了“强烈不满”“严正抗议”“坚决反对”等强硬外交辞令。并派出了渔政船前往维(和谐)权。
而日方却只是在事件当天由内阁官房长官仙谷由人出面表示了一下“遗憾”。在下认为14日的民主党代表选举,应该会成为事件的转机。日本高层不表态应该就是在等新的首相产生,而中方的强硬应该是在向新首相施压。
本次事件有诸多疑点,并且诸多媒体都没有起到一个很好的维护大局作用,而是在“煽风点火”。举例来说,一些媒体在当天使用了“蓄意撞击”一词。在下查看了双方船只的受损状况的图片及视频,仅仅是一些轻微的刮蹭,掉了些漆皮,有几处划痕而已。更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巡视船的伤痕在船尾,而中国渔船的伤痕是在船头。日本海上保安亭“与那国”号排水量一千余吨,虽未装载重型武器,但从吨位上来看属轻型护卫舰级别。中国渔船只是一艘吨位很小的拖网渔船。如果是蓄意相撞的话,哪方会被撞沉很显而易见。
该问题报道上双方媒体都有失实报道,起到了激化矛盾的负面作用。这其中不防许多蓄意激化民族矛盾的因素。比如一些媒体,在报道中日岛屿争端后,会紧接着报道日本曾对与韩国的殖民统治及竹岛(独岛)问题。依在下所见,中国媒体的声音以前一直是更侧重于日方,但本次天平似乎倾斜到了韩国。并且一些媒体还会紧接着报道中国赠日大熊猫死亡事件。其用意显而易见,大熊猫的死与领土争端又有何关联之处呢?
最近网上行出现了网民的过激言论,“战争似乎离我们又很近了”有些人似乎很热衷于战争。有些网民批评中方过于软弱。在此在下要说明的是,政府所采取的是依照程序所使用的一些外交手段。并不是像邻里间争吵一样的“吵架、拌嘴”甚至“大打出手”。一个政府所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并不是头脑发热的“250”。在下虽对“共”政权在内政方面所采取的一些政策极为不满,但在外交上目前的“胡”政权,在下认为做得还是可以的,至少可以打80分。在处理与外国纠纷上做到了顾全大局以长远利益为重,也展示了一个大国应有的形象。
日方扣留中国渔民实属举措不当,应立即放人放船平息事态。由于14日面临民主党代表选举,日方有国内选举因素考虑所致。但当中还有很多的司法因素,在民主国家,政府是不得干预司法审判的,这与中国不同。日本若不采用“国内法”处置,那也就是承认了该岛属中国,将有损日本国家利益,日本人也不会去这么做。而且这其中有许多过激举措很可能并没有在高层授意下,而是下层所为。比如今年7月中国直升机飞临日本军舰上空,舰炮瞄准日本飞机事件。民主党高层菅直人和鸠山、小泽在日本是出名的“亲中派”特别是实权人物小泽一郎。但关乎国家利益谁也不会轻易放手。
该岛虽无人烟,面积狭小,但有很高的经济与战略价值,如若中国大陆控制该岛可借此威慑太平洋美军及台湾乃至东南亚,并可冲出第一岛链的围堵,也可获得周边经济水域的开采权。日本若控制可避免西南方向的中国海军威慑,以保护中东至东南亚的海上石油生命线,也可获得同样的经济与战略利益。事关国家利益的问题双方都不会拱手让人。现在需要的是双方冷静的换位思考,国民也应该摒弃一些幼稚的战争理念,以国家长远利益为重。双方应尽快坐下来展开务实性谈判,各让一步,尽早解决该为题,为未来国家关系发展扫平障碍。
本次中国渔民在双方争议海域进行捕捞作业实属举措不当,但日方扣留中国渔船、渔民也是处置过激。
绝大部分的民众不是政治家,不是军事家,也不是外交家,出现一些“爱国情绪”也在情理之中,这些在下完全能够理解。但在下希望部分国民能够更多的去了解一些政治手段、外交辞令等相关知识。不要总是在“无知”的状况下“叫嚷”。
关乎国家利益的问题必须要据理力争。但领土问题历来是说不清道不明的,国民需要理性、冷静的换位思考,外交问题最主要的是要以国家大局及长远利益为重。
但这当中最为复杂的是也是最容易被民众所忽视的是“台湾”,在前文中在下已经提到,《开罗宣言》中言明“日本占据的中国所有领土,包括在清朝时割让的台湾、澎湖,以及中国东北,归还于中华民国”如若中华民国政府已经不存在的话,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可继承之。但现今中华民国政府还存在,不过是“偏安一侧”。还有很多由于曾经的国共间的权力争夺,而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该岛如若真的规属于中国,但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呢?还是中华民国呢?
1895年4月17日中日签署《马关条约》“台湾及所有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
1896年4月1日,日本明治天皇发布命令,将钓鱼岛等附属岛屿划归冲绳县八崇郡管辖。
1900日本将该岛正式命名为“尖阁诸岛”
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首脑签署《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占据的中国所有领土,包括在清朝时割让的台湾、澎湖,以及中国东北,归还于中华民国”(值得注意的一条是,这里所指的是中华民国)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颁布“终战诏书”宣布无条件接受《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二战”后因美国占领冲绳,该岛由美国实际控制。
1951年9月8日美日等49国签订《旧金山合约》,美国宣布对该岛拥有“施政权”
1968年日本勘查发现“尖阁诸岛”附近海域拥有丰富石油储量。
1970年7月日本在“尖阁诸岛”上设立标记。
1971年美日达成归还冲绳协议,将“尖阁诸岛”列入“归还区域”
现由日本实际控制。
钓鱼岛(尖阁诸岛)位于台湾东北约120海里,东西分距中国大陆与日本冲绳各约200海里,面积不足6平方公里的无人小岛。1895年前属无可争辩的中国领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