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远工作经历

刘志远工作经历

刘志远于1986年9月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员,并于1990年1月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同年,他从华北电力学院动力系获得了电厂热能动力及其自动化专业的研究生学历,获得了工学硕士学位。2003年10月,他在东南大学动力系完成了热能工程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习,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学术造诣,获得了工学博士学位。

在学术生涯中,他积累了丰富的教学与行政经验。1993年1月至2001年3月,他在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担任动力系副主任,随后升任教务处副处长并主持工作,直至成为教务处处长。这一期间,他还曾于2003年2月至7月兼职改革与发展办公室主任。

从2001年3月到2007年1月,刘志远的职务进一步提升,他先是担任了南京工程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接着是人事处处长。2007年1月,他正式成为南京工程学院的副院长,并担任党委委员。2008年10月,他当选为学院的党委常委,这标志着他在学院的领导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刘志远,生于河北唐山,2001年8月中铁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28日,刘志远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31日宣布暂停刘志远的人大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