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关于“e租宝”案件资金退出的公告,标志着这一历时四年的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根据公告,资金退出工作已在中国工商银行协助下启动,并将于1月16日对已参与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进行资金支付。本次资金退出针对的是在“e租宝”和“芝麻金融”网络平台上参与集资并完成信息核实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公告中明确指出,未参与信息核实登记的受损集资参与人和钰诚员工的理财师不在本次资金清退范围内。资金的清退比例将根据受损金额和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每个集资参与人的具体还款金额将是其受损金额与还款比例的乘积。受损金额定义为集资参与人的充值金额与提现金额之差。清退方式是通过银行转账完成,工商银行将负责将资金转账至集资参与人注册的接收退股资金的银行账户。对于同意开立电子银行账户的集资参与人,资金将通过开立电子存款证明进行清算,并且需要到工商银行任一网点领取退股款。此外,公告还提供了关于资金支付的具体事项,包括支付时间、支付对象、还款金额、清退方式以及特别提示。其中特别提示指出,基金清退将遵循“钱都交了”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后续清退将根据涉案资产的继续归集情况进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8日发布《领取清退通知》全文,详细说明了资金支取的多种方式、电子存单归集的细节、集资参与者死亡后的资金提取、工行短信提示、银行账户异常处理方式、未收到提示短信的处理方式,以及清退金额的解读。在案件回顾中,记者提醒所有投资者应迅速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交与“e租宝”相关的资料,并耐心等待案件的进展。一位P2P公司高管表示,“E租宝”的问题属于旁氏骗局,投资者想要拿回本金的可能性较小。投资者应选择正规媒体有广告播放的大平台,以降低风险。最后,记者在北京的办公地点发现,有多位投资者聚集,但他们只能无奈地看着紧闭的大门。公安机关正在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调查,并将依法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相关问答中提到,投资P2P平台的资金追回可能性取决于平台的实际情况,部分平台可能只能追回本金的一部分。国家决定严查P2P高管及家属资金流向,可能会提升投资者本金的兑现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