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0元拍下20.4万的奔驰车,卖家却称价格标错了!判赔近20万

7500元拍下奔驰车后卖家称价格标错,法院最终判决卖家赔付近20万元。 具体事件经过、法院判决依据及争议焦点如下:

7500元拍下20.4万的奔驰车,卖家却称价格标错了!判赔近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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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认为,好车酷酷公司将二手车的详细信息通过淘宝拍卖“一口价”方式展示在网站上,具备拟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其辩称整车价仅作展示用,与刘勇已完成订购、付款等交易行为不符。公司在网站上发布明确具体的商品出售信息,属于要约,刘勇的订购、付款行为完成了承诺,合同成立并生效。

法院认为,好车酷酷公司应履行交付车辆义务,但多次催告后仍未履行且明确车辆无法交付,刘勇有权行使法定解除权并要求赔偿损失。基于好车酷酷公司自认车辆实际价值为20.4万元,且页面标注整车价为裸车价,不包含税费、过户费等,一审法院对刘勇主张的20万元损失,在19.65万元范围内予以支持,即好车酷酷公司应承担的损失为19.65万元(204000元 - 7500元)。

7500元拍下20.4万的奔驰车,卖家却称价格标错了!判赔近20万

四川合泰律师事务所殷国勇表示,此类案件核心争议是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刘勇已通过网站程序完成订购、付款,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若商家认为合同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要撤销合同,需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能否撤销,不能随意取消订单或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