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氏之鸠原文李氏有一鸠,能为人言,过于鹦鹉,甚慧,养之数年矣.日则飞翔于廊楹帘幕间,不远去。夕宿于笼,以避狸鼠。见僮婢有私持物及摘花者,必告其主人。晋人贾于吴者,见之,愿以十金易焉。鸠觉其意,告主人曰:“我居此久,不忍去。公必欲市我他所,我且不食。”主人绐之曰:“我友有欲观汝者,即携汝归耳。”至贾家,则舍之去。鸠竟不食,哀号告归。贾人怜其志,且恐鸠死而金无取偿也,遂捐金十之二,而以鸠还李氏,鸠乃食。选自《陈忠裕公全集》(本文又名《“鸠”还李氏》)译文李氏有一只斑鸠,能说人话,比鹦鹉还聪明,养了很多年。这只斑鸠白天就在房前屋后飞翔,从来不飞远,晚上便在笼中栖息,以躲避狸猫和老鼠的伤害。(斑鸠)见到仆人有私自拿东西或摘花的一定会告诉它的主人。晋国的商人在吴国经商,看见这只斑鸠,愿意用十两银子来换。斑鸠察觉了他的意图,便告诉它的主人说:“我在这呆了很久了,不忍心离去。您一定要将我卖到其他地方,我将绝食不吃东西。”主人哄骗它说:“我的朋友想要看看你,给他看过了马上带你回家。”到了商人家里,主人就舍弃了斑鸠离开了。斑鸠于是就整日不吃东西,哀叫着要回家。商人怜悯它的意志,又怕它死去,分文得不到赔偿。于是花费了十两银子中的二两银子,把鸠还给李氏,斑鸠这才吃东西。字词翻译1.廊楹:廊是檐下的走廊,楹是厅堂前的柱子。2.慧:聪明。3.十金:十两银子。4.易:换取。5.市:卖掉 。6.且:将要。7.去:离开 。8.舍:抛下。9.竟:始终。10.贾(gǔ):做买卖,经商。11.至贾家:商人。12.怜:同情,怜悯。13.捐:耗费,花费。14.乃:才。15.绐(dài):欺哄。16.焉:代词,代鸠主旨作者赋予鸠以人的意识,能通人意,他不愿离开主人家,主人将它卖给商人,它“竟不食,哀鸣告归”。李氏鸠对故主忠诚不二的坚贞情志,寄托了作者誓死忠于明朝、绝不臣事清朝的气节情操,又辛辣地讽刺了那些逆子贰臣,连禽兽都不如。启示1.从李氏的角度来说,对待自己忠诚的人,决不可轻言放弃。2.从鸠的角度来说,对主人忠诚不二,否则就会遭人唾弃,被人嫌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