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转让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转让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不可直接转让,但可通过企业并购、分立等方式实现资质承接,其涵盖36项具体工程类别。以下为详细说明: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不可单独转让,但可通过以下合法途径实现资质承接:

专业承包资质分为36项,每项设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部分类别无等级划分),具体包括:

地基与基础类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隧道工程专业承包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

航道工程专业承包

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

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

结构安装类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

机电设备类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

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

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

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

装饰装修类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专项工程类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

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

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

核工程专业承包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如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