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包括自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其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全部住房建筑面积来确定。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身人员,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30周岁。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具有大连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含12平(人均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含17平,包括自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其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全部住房建筑面积来确定。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4、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身人员,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