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妇联是正部级单位。
全国妇联的具体性质和职责包括: 群众组织:全国妇联,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 政治责任:担负着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 基本职能: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
全国妇联的组织结构: 最高权力机构: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负责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等。 执行机构:全国妇联执行委员会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执行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全国妇联全部工作。
全国妇联的工作原则: 坚持改革创新,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坚持服务大局,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妇女,为广大妇女排忧解难。 坚持依法维权,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