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登用是云南巧家“5·10”爆炸案中一名被利用的受害者,生前以打零工为生,生活贫困但为人老实、讲规则,两次高考失利后放弃学业,最终因被雇佣参与爆炸案而不幸身亡。
赵登用出生于包谷垴乡洼落村张家梁子社,家境贫困,住土坯房,家中唯一电器是蒙满尘垢的电饭锅。
父母为农民,家庭经济来源主要依赖赵登用打零工的收入。
妻子曾建花,两人2009年在昆明打工时相恋并“结婚”(未领证),育有一子(近两岁)。

村内唯一高中生,初中时成绩名列前茅,曾获第一名。
2007年和2008年两次高考失利(第一次考取专科未就读,复读后仍未达本科线),放弃学业。
高中班主任评价其“读书努力,但底子差,性格老实,不违反纪律”。
经济状况:
以骑摩托车拉活和受雇干苦力为生,每月收入约2000元。
存折上仅有1400多元,最后一笔投资是花1000多元给妻子买两头猪崽。
租住在县城15平方米的出租屋内,物品凌乱,墙上挂着磨破肩膀的外套。
性格与行为习惯:
老实本分:工友评价其“笑嘻嘻”“不淘气”,从未与人发生激烈冲突(除2011年因工钱争执被行政拘留3天)。
讲规则:
摩托车手续齐全,考驾照时购买《道路交通安全法》学习。
二哥因坟地纠纷被打伤,他劝阻其走法律途径,并研读《民事诉讼法》。
生活简单:不喜欢打牌、看电视,下班后用手机放歌、抱儿子玩。

高中起常穿二哥送的旧军装上课,后接受老师建议拆掉肩章。
出租屋内,军装保持整洁,与其他破旧外套形成鲜明对比。
案发前活动轨迹:
5月5日:从老家回到县城,独自骑摩托车,花1000多元买猪崽。
5月9日:被交警雇佣搬运无证摩托车,很晚才回出租房。
5月10日:
早晨7点左右,骑新买的黄色银翔摩托车到红卫街灯塔处等活。
8点左右,与一名40多岁、穿浅黄T恤的男子谈价,以5元成交送其到“花桥”。
8时30分左右,摩托车行驶约20米后,男子跳上车,随后爆炸发生。
案发时场景:
爆炸地点为巧家县国土局征地指挥部附近,造成4死16伤。
赵登用与国土局科员胡宗玉、村民冉祎等3人在爆炸中死亡,后被误认为嫌疑人。

妻子曾建花失去经济支柱,需独自抚养儿子。
二哥赵登贤为弟弟奔走申冤,称“他只是被利用的受害者”。
案件暴露基层征地矛盾,赵登用成为社会底层悲剧的缩影。
官方初期误判引发争议,后澄清还原真相,但对其家庭伤害已难以弥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