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在校大学生被抓,主要原因是他们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具体分析如下:

大学生涉案情况:
蔡某涉案:警方侦查发现,曾某钱款转入的银行卡持有人是泉州某学校在校大学生蔡某。蔡某的同学吴某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发布“兼职”信息,称“只要有手机就能做,350一天,日结!没有风险!”。蔡某明知提供本人账户给他人可能被用于违法活动,仍因抵不住金钱诱惑接下“兼职”,内容是提供支付宝和网银,下载APP,配合上家购买虚拟货币。
吴某涉案:吴某在某大学就读,一次偶然机会通过出售自己的银行账户获利后,竟成为“买卖银行卡的中介”,时常在学校发布招聘广告,从中赚取“差价”。短短10天就介绍了包括蔡某在内7名在校大学生参与。
其他大学生涉案:经进一步侦查,警方在泉州端掉一伙为诈骗犯罪洗钱的团伙窝点,现场抓获8名人员,其中还有一名“中介”带着一名大学生正在现场进行“兼职”。该团伙发展社会人员招揽大学生提供手机和个人信息购买虚拟货币,再将大学生发展为“下线”去招揽更多大学生。

大学生频频被抓的原因:
经济诱惑:一些大学生日常生活出入高消费场所,购置高档生活用品,家里给的生活费不能满足日常开销,面对“兼职”的高额报酬,心存侥幸,没有考虑后果就参与其中。
法律意识淡薄:这些大学生并非真的缺钱,且都具有一定的反诈知识,但却没有意识到提供账户给他人用于违法活动是犯罪行为,法律意识淡薄。
社会阅历浅:大学生社会阅历浅,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在面对“兼职”诱惑时,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抵抗力。
家长监管不足:家长对子女的日常生活、出入场所以及交友情况了解不够,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子女的错误行为,导致大学生还未走出社会就误入歧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