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深圳酒驾处罚标准根据酒精含量、驾驶车辆类型及违法情节不同,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酒精含量20mg-40mg/100ml,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暂扣1-2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60mg-80mg/100ml,或一年内因饮酒驾车第二次被处罚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罚款300元。
酒精含量80mg-10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以下,暂扣3-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酒精含量大于100mg/100ml,或醉驾机动车驶入城市中心区域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500元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暂扣3个月驾驶证,处500元罚款。
醉驾营运机动车的:拘留15日,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
一年内因醉驾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特殊情形处罚
机动车教练员酒后随车从事教学活动的:按机动车驾驶人酒驾规定处罚。
补充规定(全国统一标准,深圳同步执行)
醉驾新规:
醉驾一律吊销驾照,5年内禁驾。
醉驾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10年内禁驾并依法追究刑责;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新规:
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酒驾罚款1000元-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的:拘留10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酒驾营运机动车的: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禁驾。
注意事项:
